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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苓:当代艺术作品的两个评判标准
纵观当代艺术界,表面上宣传价值平等,事实上早已演变成为了一种强权政治:有钱有势者推崇的艺术家,没人敢吱声说不好,没钱没势者推崇的艺术家,也许没人会坦白地对他说不好,但会用一种更明确的方式向他表态——不屑一顾。
  近日发现一个现象:你一旦敢批评某个比较出名的当代艺术家,就会遭到围攻:“当代艺术哪里还有什么好坏的标准?!”“你根本不懂当代艺术!”我觉得奇怪,人类当代诸多创作领域,文学、音乐、舞蹈、电影皆有自身标准(虽说标准一直在历史性地改变),怎么唯独当代艺术会没有标准呢?既然没有标准,为什么美术馆只展有的人的作品,却不展别人的?为什么有的作品能卖到天价,别的却卖都卖不出去?又为什么批评家、媒体像蜜蜂一样只围着某些艺术家转,却对其他数以万计的不理不睬?我很怀疑,说“没有标准”只是一个幌子,其实潜台词是:“闭嘴!轮不到你说话!”
  我认为,一个人可以去质疑别人提出的标准,但条件反射般地说“根本没有标准”,他就是在拒绝思考,就是在禁止讨论。我今天想用通俗易懂的方式,提两个我个人认为是评判艺术作品的主要“标准”,与大家讨论。
  1. 对视觉语言的坚守和创新
  如果一个艺术家从事的是视觉艺术,那他的元素很简单,就是形状(点线面)、色彩和明暗,因为人类的肉眼就是这么构成的。不管你看什么,其实你归根结底看到的就是这三个基本元素的组合结果,它们好比是语言学所说的“词汇”。而人类的的视觉方式又是有规律的(这是视觉心理学研究的对象),比如说线条汇聚会造成透视的深度感,比如说红与绿的搭配看起来会互相排斥(有时也会看起来互相补充,这和色块的形状和大小有关),比如说明暗的对比会增强立体感,等等,这些好比是语言学里的“语法”。一个艺术家没有必要去学习视觉心理学,因为他的创作过程本身就是对这些抽象理论的实践,而实践的目的,是改革和创新视觉语言,从中发掘出新的表现形式,就好像诗人从平淡的日常语言中发掘出诗意的表达一样。纵观艺术史,每一个艺术新时代的来临,都是和一种新的视觉表现法的发现联系在一起的,如透视法的发现奠定了文艺复兴绘画的传统;如伦勃朗建立在文艺复兴晚期明暗画法(chiaroscuro)的上的个人创新,开创了一个“光的绘画”的年代。
  而当代艺术,也许是基于对视觉的忽视,抑或是因为黔驴技穷,过早地宣告了视觉创新的终结。很多人都叹当代艺术需要文字注解,没注解看不懂,其实这从侧面反映了很多当代艺术作品视觉表现力的贫乏。当代艺术还欲盖弥彰地发明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词,叫“观念艺术”,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这么理解:就是我的作品本身能不能表现这个意思不要紧,关键是我作为艺术家头脑里有这个“观念”,这就够了。这个逻辑,就好比《皇帝的新衣》里那位皇帝对看客们说“其实我不是赤身裸体,我穿的是观念的新衣,你们看不见是你们的问题!”可惜当代艺术圈中充满了这样的“皇帝”,画一个圆圈让你“感悟禅宗”,在地上扔几团废纸让你感受“文明的衰落”,确实是很强人所难啊。
  其实我想说的很简单:如果一个视觉艺术家没法用视觉语言表达他想说的意思,而是要依赖于额外的文字“注解”,那他应该称自己为文字工作者,而不是艺术工作者。相反,一个好的艺术家,再复杂的思想和情感他也能“翻译”成视觉语言来表达,而且一下子就能让你看懂。马蒂斯在参观了意大利13世纪末画家乔托的圣经故事壁画后感叹:你即使不了解这些故事的情节,甚至不知道这些画的标题,你也瞬间就能理解它们所要传达的氛围和精神。(如乔托的《悼念基督》图,从整体的构图,到人物的排列方式,到每一条具体的线条,都在传达哀悼之痛。)这就是绘画语言“无声胜有声”的力量!
  2 真情实感的表达
  真情实感,有感才发不是创造好的艺术作品的充分条件,但它应该是个必要条件。我觉得,这也是区分“艺术”和“技术”的标准之一。我不懂音乐,但我听说业内人士一听就能听出演奏者有没有“感觉”,没有“感觉”的演奏,就算完全按照乐谱,就算技术上无懈可击,也是冷的、死的。艺术也是一样,不是基于真情实感的作品,也许技术可以达到很高超,但给你的感觉是机械的、缺乏人性的。举例来说,欧洲18世纪中叶的“新古典主义”的雕塑,发明了可以精确复制人体的 “对点测量仪”(pointing machine),雕刻工具也更加先进,按理说可以做出更好的雕塑,但是我们对比它所模仿的古希腊雕塑会发现,新古典主义雕塑复制了人的肉体却复制不了人的精神。和“观景殿的阿波罗”(虽然是罗马时期的复制品,但应该还是符合原貌的)相比,18世纪丹麦雕塑家托瓦森(Bertel Thorvaldson)的“阿多尼斯”肌肉和骨骼之间,线与线,面与面之间的关系不明确,看上去仿佛是豆腐做的(尤其对比膝盖部位)。
  当一个艺术家,有时是一整个艺术时代缺乏真情实感,缺乏思考的深入和感受的细腻的时候,他的作品会呈现出几个特性,一个是像我之前提到的开始使用大量文字注解,天花乱坠、故弄玄虚地编造作品本身不能传达的东西,可谓是名副其实的“混淆视听”。另一个特性是对视觉语言的强暴,用巨大的尺幅来掩盖意义的渺小,用炫目的颜色来遮掩内涵的空虚,其选择的题材也必然是“政治、暴力或者色情”这些乍看上去很有视觉冲击力,但你看完第一遍就不想看第二遍的东西。
  作为一个在西方学过艺术史的人,我其实很能理解为什么“当代艺术没有标准”这样的口号会那么流行。西方艺术史和艺术理论专业,基本还是局限在研究历史事实(画中人物是1600还是1601年出生的?她和画家有过什么亲密关系?诸如此类),很少有人真正去研究艺术作为视觉语言的价值。这也导致一大批对艺术品之艺术性缺乏感悟的毕业生流入市场,越是无能的越成为艺术权贵们招募的对象,因为他们只会鹦鹉学舌般地重复雇主的台词,以及通过对别人的指手画脚来掩盖自己的无知。我觉得,如果连爱因斯坦的相对论,连海德格尔的《存在与时间》这么深奥的东西都能讨论,为什么艺术作品的价值标准不能讨论?恰恰相反,正因为大多数人畏惧讨论,艺术理论的学生和研究者们应该把这看作填补研究空白的机会,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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